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调查线上线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乱象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剧版改影版:“二次开发”要有“二次生命”******
作者:李勤余
最近热映的电影版《想见你》与剧版《想见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沿袭了原作的人物设定与情感逻辑,这让剧版粉丝在影院里收获了不少亲切感。但对于没看过原作的观众而言,影版《想见你》可能就不那么友好了。
这大概是“电视剧的电影改编”必须要面临的普遍困境。就市场而言,电视剧的电影改编是对一个优质IP的二次开发,是用最简单实用的方式实现利润最大化;就观众而言,去影院欣赏由电视剧改编而来的电影,是对电视剧的二次消费,也是对集体共鸣的二次呼唤。看似是“双赢”的生产模式,却对创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能不能在新的媒介舞台上延续原有作品的艺术生命和人物魅力,实现或贩卖于观众而言未尽的情怀?
尽管就目前的情况看,电视剧的电影改编难度不小,难成主流,可它也未必是昙花一现。因为二度创作出来的电影不仅能开发出电视剧的后续商业价值,或许还能为当下的电影市场增添更新鲜的文本元素。
“电影范儿”的表层转换
不可否认,电视剧和电影在叙事长度、密度和容量上都有不同,但是把电视剧改编成电影,绝不应该成为浓缩剧情或砍去枝蔓的“精编版”。如果只是完成镜头语言的表层转换,而没有遵循不同媒介叙事规律的情节改编,由电视剧衍生出的电影就不会有属于自身的“二次生命”。
电影由于时长的限制,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多采用典型化的手法;而电视剧则没有此类限制,可以更细致全面地刻画人物形象,多侧面地展示人物性格,让角色更有立体感、亲和度。曾经在电视上收获流量和热度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步步惊心》《何以笙箫默》等作品一进入影院立刻就遭遇惨痛的滑铁卢,其根本原因就是在失去了大量的生活场景、人物对话和情节段落后,电视剧里原有的丰富剧情变得模糊琐碎,从而导致最终的叙事失焦。而观众对此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找不到重点”。
同样,剧版和影版《想见你》凸显的都是男女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剧中人一次次穿越,就是为了挽回悲剧,完成双向奔赴。但电视剧可以用大量情节铺陈相爱的经历、心动的过程,但在电影里,我们只能见到各种快速的剪切和转场。诚然,原剧粉丝仍能get到黄雨萱与李子维的“发糖”环节,但对原作并不熟悉的观众而言,就会感到突兀与生硬,很难完成与影片角色的共情。
有一种观点认为,电视剧的镜头语言以情节表现为核心,对视听造型功能创新化的追求会受到抑制。因此,从电视剧到电影,就应该让视觉效果更有冲击力,色调影调更加风格化,通俗地说,就是要有“大场面”,让电影“更像电影”。
比如,原本主打悬疑的电视剧《痞子英雄》到了大荧幕上就成了各种爆破戏、动作戏的集锦,画面虽然更酷炫,更有“电影范儿”了,但这种简单的电影化策略无论在票房还是在口碑上显然都与成功相距甚远。
类似的,影版《想见你》似乎也把力气用错了地方。这一回,“凤南小队”柯佳嬿、许光汉和施柏宇的舞台不再局限于台北的乡下,而是有了“双城故事”。但场景的丰富和格局的增大反倒换来了原作一系列元素的丢失,比如“自我认同”“校园霸凌”等社会议题不见了踪影,以至整部电影有跌落回“不负相遇”式庸俗爱情剧的危险。
不“破”不“立”的重构
那么,电视剧的电影改编到底该怎么做?文本之间的语言转换,不仅应该是对电视语言的解构,更应该是用电影语言进行重构的过程。所谓重构,就是对电视剧原有情节加以选择、提炼和重组,从而使戏剧冲突集中化、主题内涵凝练化、角色塑造典型化,以及场景设置功能化。
比如,电视剧《悬崖》注重周乙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他虽然在给妻子的信中声明一生只爱她,但他又对顾秋妍产生了感情。等来团圆时刻,他的心中反而挂念着秋妍与莎莎。周乙不仅是一个冷静、谨慎、智勇双全的地下工作者,也是一个多情、纠结的普通中年男人。这种人性的复杂吸引着观众,也符合电视剧的叙事特色。但到了电影《悬崖之上》中,则主打谍战片的高精密、快节奏、强剧情、高概念,人物塑造也从主角的内心戏转向两大阵营的斗智斗勇、正邪难辨,用剧情的张力和逻辑的严密代替漫长的感情铺陈。这无疑是更符合电影叙事特色的拍摄手法。
遗憾的是,影版《想见你》似乎就拘泥于剧版的“穿越”概念无法自拔。时长的限制让电影没有了电视剧抽丝剥茧的乐趣,于是导演只能拉着观众一路狂奔,强行的自圆其说也显得有些不负责任。其实,在有限的篇幅里,何不将镜头对准因用助听器而被霸凌的莫俊杰、因性格内向而被排斥的陈韵如,甚至是比较“特殊”的王诠胜?对剧情走向的适当重构,不仅可以弥补电视剧的遗憾,也能深化电影的主题——对“边缘人”的关注。
“戴着镣铐跳舞”的多种玩法
在保持原作基本风格和主旨理念的基础上,由电视剧改编的电影还可以演绎出新的故事,完全有条件尝试多种玩法。比如,电影版《将爱情进行到底》就打破了电视剧原有的线性模式,选择了“三段式”,对文慧和杨铮的爱情进行了开放式的猜想。尽管电影的剧情设置也有不合理之处,当年也曾被不少网友吐槽,但这一尝试确实唤起了观众对现实生活和人生态度的多样性思考。
可见,即使是“戴着镣铐跳舞”,只要能在维护原始文本完整性的前提下,赋予作品新的精神意旨,电视剧改编电影也能有多种玩法。就拿影版《想见你》来说,既然很难在逻辑的严密和情节的精彩上超越原作,何不顺着剧版曾经拍摄的彩蛋,去积极探索两位主角的爱情故事的多种可能?
未来,曾经的热门剧集《爱很美味》《寻秦记》《花千骨》的电影版都将陆续和观众见面。把优秀的电视剧改编成电影,可能谈不上对中国电影格局的突破和创新,但在具有特色的品牌营销下,倒也不失为一个相对稳健的市场策略。
但它们也免不了要面对影版《想见你》已经遭遇的困惑——是亦步亦趋,还是另起炉灶?这个问题可能不会有所谓“正确答案”,但在质量过硬的原创剧本依然相对稀少的当下,由电视剧改编而成的电影,或许仍会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
说到底,先“破”,然后才能“立”,如果连超越和突破原作的勇气都没有,那么电视剧的电影改编注定是一条崎岖之路。(李勤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